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规格:专科,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具备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基础知识,掌握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具备国家劳动关系协调员所需的职业能力,能在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协调与管理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课程设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劳动关系基础英语、社会保障基础、管理学基础、劳动经济与劳动关系、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劳动争议处理、劳动心理学、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协调案例分析、社会调查研究与方法等。
三、毕业规则
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79学分。